2022-06-25 14:37:34
廣西一女子#丈夫去世存款取不出#來回奔波,需證明“丈夫是丈夫”
丈夫去世留下存款
因身份信息不一無法取出
55歲的李女士是北海人,長期在玉林工作。1995年,她與同為北海人的黃偉剛結為夫妻,一年后,丈夫進入原北海市醫藥總公司工作。
2020年4月,黃偉剛因身體疾病去世。直至次年7月,李女士偶然在衣柜內發現一本某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北海分行四川路營業部開出的存折。
“當時以為沒啥用。”李女士告訴記者,丈夫生前從未向她提及過這本存折,后來她去銀行打聽,才得知存折內還有6000多元余額。
取錢并不容易。李女士帶著戶口本、結婚證以及丈夫的火化證和存折再次來到上述銀行,但經過一番查詢,工作人員告訴她,黃偉剛存折和戶口本上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錢取不了”。
據李女士回憶,銀行要她去丈夫生前居住的派出所或街道辦開一份證明,證明存折和戶口本上的身份信息都屬于黃偉剛,“也就是說,要兩份信息為同一人”。
奔波兩地向多部門求助
均無法開具一紙“證明”
李女士為此踏上漫長的“證明”之路。過去一年間,她先后七次奔波玉林北海兩地,求助了北海多個部門,但也沒能拿到這紙“證明”。
李女士稱,派出所查詢情況后,發現黃偉剛此前更換過身份證,但他的一代身份證和二代身份證編碼一致,兩者并無出入。派出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他們無法開具銀行要求的證明。
李女士推斷,丈夫戶口本和存折上的信息不一,可能是他此前辦理存折時填錯了自己的信息,也可能是工作單位報錯了信息。
據她介紹,這本存折是黃偉剛工作期間由原單位集中辦理的,因如今北海市醫藥總公司已不復存在,也沒辦法證明這一信息。
后來,李女士又找到北海市海城區中街街道辦,并提取了黃偉剛此前的勞動合同檔案。記者注意到,合同上的身份信息,與黃偉剛存折上的身份信息一致。但街道辦表示,“他們只負責調取合同檔案,也開不了上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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